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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认真做好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7-12-05 19:17:54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

信院教发〔2017〕41号


各教学单位:

为全面了解教师教学状况,畅通教学信息渠道,强化教学过程质量监控,促进教风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网上评教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网评类型

网上评教包括领导评教、督导专家评教、同行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。

二、网评对象

本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教师。

三、网评时间

2017年12月10日8:00至2018年1月10日17:00(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)。

四、参评人员

教学单位所有副处级及以上领导、督导专家、同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普通本、专科学生。

五、操作指南

1.打开http://jwc.xynu.edu.cn ,点击“教务管理系统” 打开信阳师范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。

2.学生评教程序:输入学号、密码→登录→进入信阳师范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→教学评价(点击下拉菜单)→选择学生评价→选择并点击可评价教学班依次进行评价→保存提交→完成评教。

3. 教学单位领导、督导专家和同行教师评教程序:输入账号、密码→登录→进入信阳师范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→教学评价(点击下拉菜单)→选择评价项目→选择并点击可评价教学班依次进行评价→保存提交→完成评教。

六、具体要求

1.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,规范管理,狠抓落实,切实提高各位参评人员对网上评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以严肃认真的态度,客观、公正、真实地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

2.各教学单位处级领导、督导专家、教师和学生网上评教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。

3.网上评教是学校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,是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,是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义务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评教,将不能在网上选课、查询个人成绩和修改个人信息;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评教,本学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;教学单位每缺少一位参评人员(含本单位处级领导、督导专家)评教,本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优秀等级比例扣减一个百分点,以此类推。

地 点:行政办公楼224房间

联系人:孙 铭

电 话:6391237(校内81237)